南昌12月16日电 据新华社报道,记者16日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卷入“救护车价格过高”事件的南昌市甘医院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行政处罚。根据处罚决定,晚上 10:00 左右。 2025年4月8日,南昌市赣医医院员工熊宗勇驾驶该院附属救护车,私自将江西省儿童医院患者谭某某送往该院名下的上海某医院急诊科。往返总里程1600公里,转运公司向患者收取了28000元的转运费用。南昌市赣医医院有限公司的“救护车费”标准为“20元/3公里”,即每公斤6.67元。救护车运输项目至南昌往返距离距上海1600公里。按照公布的价格,您将获得10672元。由于医院未能对事件及涉及熊宗勇的救护车进行有效管理,医院工作人员驾驶救护车,在救护车公布价格的基础上,额外收取了17328元。 “救护车费” “私人救护车800公里收费28000元”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后,6月18日,官方将多收的17328元退还给患者谭某某。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有关医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行政处罚。根据《中华民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规定的,责令改正,对违法所得给予处分”。没收,并处以5000日元罚款。此外,针对医院涉及其他医疗业务的超额计费、重复计费、超过有效期药品等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对过期药品进行了没收,每多次违规共计扣押87220.86元,上缴国库。此前,有消息称,“一名患者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到上海某医院,800元被收取28000元”。公里之旅”引起关注。 6月18日,江西省卫健委通报,救护车车主南昌市医院存在计费不公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