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报道,近日在该院治疗的宋女士发生医疗事故,引发社会关注。我院对患者的去世深感遗憾,向患者家属致以诚挚的歉意。下面解释一下这种情况。患者宋先生(60岁)因“上腹部疼痛持​​续7天”于2025年4月18日到我院消化内科就诊,后自行回家。 4月27日,患者以“一年来首次心悸”为主诉到我院心血管科门诊就诊。他因“室性早搏”住进心血管内科,并于4月29日接受了电生理检查和射频消融术,但在手术过程中,他突然出现呼吸和心脏骤停,尽管竭尽全力挽救他,死了。事件发生后,我院高度重视医疗事故,积极支持医疗事故尸检和技术鉴定。一次省市级医疗事故技术评估结论认为,该医生虽然具备心脏射频消融资格,但风险沟通不到位,在手术过程中疏忽了护理职责,手术过程中出现可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造成疏忽。专家报告结论认为,该事件为一级医疗事故,医生负有主要责任。我院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努力查处案件,并承担相应责任。嫂子双方前期就民事医疗损害问题进行了多轮谈判,但未达成一致。之所以能够达成,是因为患者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超出了法定的医疗损害标准。我院将继续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协商,争取依法依规尽快解决问题。同时,我们将借鉴这次经验,继续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指导。陈艳婷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