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新华社报道,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7日批准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决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6年3月5日在北京举行。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并建议会议议程如下: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草案。审议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发展计划草案、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阿萨姆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标准(草案)》的议案。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议案。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活动报告。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业务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编工作报告审查:陈彦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