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总局今日联合发布《关于对非法救护车实施专项整治的通知》,共同决定对非法救护车实施专项整治一年。显然,这项特殊救济不仅涵盖登记为“救援”的车辆,还包括非法提供院前急救医疗和医疗运输服务的非“救援”车辆(即“黑色救护车”)。主要任务是:一是明确卫生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救护车综合管理,检查收入情况,实时核实对比救护车增减情况。。二是明确救护车的管理主体和监管原则,强调救护车规划、电脑化赋能和社会化协作监管。三要明确非法登记车辆和“救援”车辆、“黑救护车”违法行为的适用范围,依法对相关组织和个人采取严厉措施。四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运输,有序化解供需矛盾,排除障碍,引导医疗运输服务健康发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从2025年10月起至2026年9月,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总结三个阶段。 (央视记者 包永义 史迎春) 新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