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天津市平安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26年1月凌晨2点左右,李明(化名,男性,案发时15岁)、张军(化名,案发时17岁,已被刑事拘留)从外省逃至天津市特定区域,砸碎10余辆豪华轿车车窗并带走。他们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抢劫,偷走了项链、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人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影响极其严重。案发后,事件管理部门赶赴外省市调查现场,收缴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法务部门对取证、查明事实的全过程给予全力支持和监督。犯罪嫌疑人李明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尽管是他是一名未满15岁的未成年人,在社区组织起来,采用破坏性手段,毁坏、盗窃多辆车辆,对公共和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符合“严重、恶劣”情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实行行政拘留。经彻查、审理,严格执行举报等相关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李明处以行政拘留九日。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月1日起施行以来,天津市首例行政拘留案件026.编辑刘健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