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12月3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贵州省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海受贿案公开开庭一审。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称,1998年至2024年,潘海丽担任原贵州省公路建设总公司党委委员、副局长,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原贵州省公路建设总公司马赛高速公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省通用桥梁技术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党总支副书记(党委)、站长质量监督(局)、贵州省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技术总监,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任,七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利用有利条件。他利用职权和职务条件,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实施、资质审查、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协助,非法收受财物1.1亿余元,其中部分财物并未实际收受。检察官要求将潘海视为受贿罪判处刑罚。庭审中,检方出示了相关证据,潘艾未未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盘问。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潘海向法庭作出最后陈述,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遗憾。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庭审现场有各界人士旁听。李依林吉编辑